16. 針對健康保險的簡易性與責任法案(Health Insurance Portability and
Accountability Act, HIPAA)說法,何者有誤?
(A) 該法案目的在於促進健康保險的通路與簡便,增進它們的可獲得性
(B) 在該法案下,員工在加入新的團體健康險之前一年內,對於該疾病已經
接受了診療、建議或者檢查,便列於投保前已存在的健康狀態排除條款裡
(C) 懷孕不能視為投保前已存在的健康狀態的條件
(D) 投保前已存在的健康狀態不保項目必須因「先前可信保險承保的累積時
間長度」而減少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B)員工在加入新的團體健康險之前6個月...
未解鎖
這是一道關於美國健康保險可攜性與責任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