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事業◆民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6. 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不能償還其分擔額,其不能償還部分,應如何分擔?
(A)由求償人自行負擔
(B)由求償人與他債務人依比例分擔
(C)由求償人以外之其他債務人依比例分擔
(D)由求償人分擔一半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Grace 高三下 (2018/09/22)
民法第282條規定,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2F
李之霖 大四下 (2024/07/25)
民法第 282 條
1.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不能償還其分擔額者,其不能償還之部分,由求償權人與他債務人按照比例分擔之。但其不能償還,係由求償權人之過失所致者,不得對於他債務人請求其分擔。
2.前項情形,他債務人中之一人應分擔之部分已免責者,仍應依前項比例分擔之規定,負其責任。

16. 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不能償還其分擔額,其不能償還部分,應如何分擔?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