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保險商品開發作業之內部控制作業處理程序應包括保險商品之風險評估、費率適足..-阿摩線上測驗
1F 笙 大二上 (2013/04/26)
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5條 保險業應分別業務性質及規模,依內部牽制原理訂定至少應包括下列控制作業之處理程序,且應適時檢討修訂: 一、保險商品開發作業:包括保險商品之風險評估、費率適足性之評估及準備金充分性之評估。 二、保險商品銷售作業:包括文宣及保單揭露事項、招攬、核保、契約轉換、復效、保全、收費。 三、保險商品理賠作業:包括事故調查、審核、付款作業。 四、各種資金運用作業:包括整體性投資政策、各種投資資產之取得、保管、處分及利害關係人交易規範。 五、清償能力評估作業:包括各種準備金提存之評估、資產品質之評估、資產與負債配合、逾期放款、催收款之清理、投資與資金之流動性管...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