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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公民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5 我國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權限,是依據事務的性質劃分。凡事務有全國一致性質者,由中央政府負責;有因地制宜性質者,由地方政府處理。依此精神,下列那一項是憲法所規範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的事務?
(A)決定放颱風假
(B)研發鄉土教材
(C)增設地方法院
(D)辦理教師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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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最佳解!
邱筠瑄 高一下 (2012/04/17)
A地方政府宣布B研發鄉土教材→各縣市甚至各校都可C地方法院→屬司法權→司.....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3F
劉品君 高二下 (2013/03/28)

第十章 中央與地方之權限

百零七條 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中央立法並執行事項)
    一、外交。
    二、國防與國防軍事。
    三、國籍法及刑事、民事、商事之法律。
    四、司法制度。
    五、航空、國道、國有鐵路、航政、郵政及電政。
    六、中央財政與國稅。
    七、國稅與省稅、縣稅之劃分。
    八、國營經濟事業。
    九、幣制及國家銀行。
    十、度量衡。
    十一、國際貿易政策。
    十二、涉外之財政、經濟事項。
    十三、其他依本憲法所定關於中央之事項。

4F
國三下 (2018/07/25)

憲法第82 條(法院組織法之制定) 司法院及各級法院之組織,以法律定之 ...

司法院組織法第6條:司法院設各級法院、行政法院及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其組織均另以法律定
之。

法院組織法第7條:地方法院及其分院、高等法院及其分院管轄區域之劃分或變更,由司法院
定之。


25 我國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權限,是依據事務的性質劃分。凡事務有全國一致性質者..-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