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95 條 (侵害人格權及重大...
臺灣高等法院106年消上易字第8號民事判決要旨:寵物與人類關係密切,因此,當寵物受到傷害時,若只能將其定義為「一般動產的所有權」的侵犯,似乎沒有顧及到目前尊重動物生命的這個理念,若將寵物重新被定義為介於「人」與「物」之間的「獨立生命體」,而非一般動產,這樣重新定位可讓飼主在寵物受傷或死亡時,多了可以請求慰撫金的權利,因此寵物受傷或死亡時,寵物之主人可以請求慰撫金,因此此題答案也可選擇(A)
27 甲因過失而將乙之愛犬撞死,乙傷心至極,得主張何權利? (A)請求慰撫金(..-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