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甲以乙之水泥修繕自己房屋之屋頂,構成民法上之: (A)動產與不動產混合. ..-阿摩線上測驗
5F 我相信 高二下 (2017/10/21)
※(C)選項被4F亂改,煩請改回!【資料來源:考選部公布的試卷第22題】: 甲以乙之水泥修繕自己房屋之屋頂,構成民法上之: TO 4F:你要改題目前為什麼不先去考選部網站下載題目確認一下!"懶"字在這裡真是澈底展現! |
6F 【站僕】摩檸Morning 國三下 (2017/10/25)
原本題目: 22 甲以乙之水泥修繕自己房屋之屋頂,構成民法上之: (A)動產與不動產混合. (B)動產與不動產之附合 (C)動產與不動產之混合 (D)動產與不動產之混同 修改成為 22 甲以乙之水泥修繕自己房屋之屋頂,構成民法上之: (A)動產與不動產混合. (B)動產與不動產之附合 (C)動產與動產之混合 (D)動產與不動產之混同 |
7F zealot80421 大四下 (2020/09/27)
筆記 混合 混合指不同所有人的動產互相合成為一物,不能識別或者識別費用太高,從而發生所有權的變動的法律事實
附合分為動產附合與不動產附合。動產附合指不同所有人的動產互相結合,非經毀損不能分離或者分離的費用太高時,發生的動產所有權變動的法律事實 混同 指債權債務同歸一人,使債的關係消滅的事實。混同是債消滅的原因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