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害防救法 第 47 條災區低收入戶未申請政府優惠融資或其他補助,經金融機構核放創業融資貸款者,得由衛生福利部對承辦該貸款之金融機構補貼利息,其貸款金額不得超過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
11 災區低收入戶未申請政府優惠融資或其他補助,經金融機構核放創業融資貸款者,得..-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