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 甲與乙皆為縣議員候選人,甲提供乙競選經費,代價為兩人當選後,於議長選舉時支..-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Sheng(坐四望三) 高二下 (2017/08/07)
節錄自 裁判字號:85年台上字第5119號縣市議會正、副議長之設置及產生方式,並賦予全體縣市議員選舉及被選舉為正、副議長之權,自難謂選舉正、副議長亦屬縣市議員職務上之行為(PS:選舉議長非議員之職務行為);復依前述,刑法上之準受賄罪,須「於為公務員後履行」,始足當之(PS:刑法第123條 未當選或當選後未履行承諾行為, 即.....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33F 9月四等警察 加油 高雄 大二上 (2021/06/30)
沒看清楚 會被A給混淆 基本上可以先刪去BD, A的意思不表示肯定,所以可先留著 討論C ,題目並沒有說乙還不是公務員時就說等當上了就給好處之類的意思 所以選最錯的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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