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題
(B)所得稅法以納稅義務人其他親屬或家屬未滿 20 歲或滿 60 歲以上,為減除其免稅額之限制要件
年齡限制沒考量到無謀生能力的人。
(D)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有法律上婚姻關係之配偶間相互贈與之財產,免徵贈與稅
男女朋友跑來來釋憲,男女朋友之間贈與本來就無法與婚姻關係等價。沒有違反平等原則
應以有無謀生能力為標準而非年齡
滿20歲未滿60歲之人,也應有減除其免稅額之保障,不應侷限於未滿20歲或滿60歲以上之人始得減除其免稅額,憲法第7條規定,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只要是中華民國人民,皆應有減除其免稅額之保障,並非以年齡界定免稅額適用之標準,須斟酌各案情形以判斷是否適用減除免稅額之規定,否則違反平等原則
21 依司法院解釋,下列何者抵觸憲法第 7 條之規定? (A)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