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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偵查學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8 警察遴選第三人蒐集資料辦法規定,關於遴選第三人蒐集資料時,應陳報到何人後才准實施?
(A)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B)警察分局長
(C)刑事警察大隊偵查隊長
(D)警察分局偵查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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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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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1)
警察遴選第三人蒐集資料辦法 第2條警察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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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Lucy 大二下 (2022/07/10)
警察遴選第三人蒐集資料辦法 第 2 條
警察遴選第三人時,應以書面敘明下列事項,陳報該管警察局長警察分局長核准後實施:
一、遴選第三人蒐集資料之原因事實。
二、蒐集對象之基本資料。
三、蒐集資料之項目。
四、第三人個人資料及適任理由。
五、指定專責聯繫運用之人員(以下簡稱專責人員)及其理由。
第三人之真實姓名及身分應予保密,並以代號或化名為之,警察製作文書時不得記載第三人之年齡、住居所、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護照號碼及其他足資識別其身分之資料。第三人之簽名以捺指印代之。
專業警察遴選第三人及核准程序,準用前二項規定。

8 警察遴選第三人蒐集資料辦法規定,關於遴選第三人蒐集資料時,應陳報到何人後才准..-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