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甲、乙,丙三人各出資 500 萬元,共同購買土地 1 筆,並登記三人共有,..-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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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F stay focused 大四上 (2021/07/19)
分管契約(或稱分管協議)是指共有人間對於共有物要怎麼使用、管理做約定, 例如甲、乙共有一塊土地,約定東邊給甲耕作、西邊給乙耕作。分管契約本質為契約(債權行為),換句話說就是甲、乙兩人之間的約定,該契約一般情況下不會拘束受讓人。 最高法院92 年度台上字第 1124 號判決:「按分管契約係共有人就共有物之使用、收益或管理方法所訂定之契約,不過就共有物之管理定暫時使用之狀態,並無消滅共有關係之特約,即與分割有間,從而,共有物訂立分管契約後,除因物之使用目的不能分割或契約訂有不分割之期限者外,各共有人仍得隨時請求分割。」 分管契約可以明示的方式約定,也可以用默示的方式約定。所謂默示之意思表示,是指依照表...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