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 條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事項有異動者,應於事實發生後十五日內持相關證明文件向原發證之警察局辦理異動登記。
161. 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事項,如有異動應於事實發生後二十日內,持有關證明文..-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