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依據《幼兒園評鑑辦法》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所有立案幼兒園均應接受..-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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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F jjjjane 國二上 (2023/07/08)
法規:幼兒園評鑑辦法 第 5 條
1、基礎評鑑,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自行規劃辦理,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起,至多以每五學年為一週期,進行轄區內所有幼兒園之評鑑;幼兒園均應接受該評鑑。 2、幼兒園於接受前項評鑑前,應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基礎評鑑指標完成自我評鑑,並將自我評鑑結果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作為實施各該評鑑之參考。 |
14F 109已上岸,今年回台中 高三上 (2024/04/21)
法規名稱: 幼兒園評鑑辦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2 月 27 日
幼兒園應依本辦法規定接受評鑑。 幼兒園設有分班者,應與其本園於同學年度分別接受評鑑。
第 4 條 幼兒園評鑑之類別如下: 一、基礎評鑑:針對設立與營運、總務與財務管理、教保活動課程、人事管理、餐飲與衛生管理、安全管理等類別進行評鑑。 二、追蹤評鑑:針對基礎評鑑未通過之項目,依原評鑑指標辦理追蹤評鑑。 前項評鑑,應以實地訪視為之;第一款評鑑指標,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第 5 條 基礎評鑑,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自行規劃辦理,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起,至多以每五學年為一週期,進行轄區內所有幼兒園之評鑑;幼兒園均應接受該評鑑。 ...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