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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隊◆台北清潔隊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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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 - 七、清潔隊業務(12 區清潔隊、溝渠清理隊、直屬清潔隊、水肥處理隊、資源回收 隊)101-200#27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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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3年 - 七、清潔隊業務(12 區清潔隊、溝渠清理隊、直屬清潔隊、水肥處理隊、資源回收 隊)101-200#27752 |
科目:
清潔隊◆台北清潔隊業務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3年 - 七、清潔隊業務(12 區清潔隊、溝渠清理隊、直屬清潔隊、水肥處理隊、資源回收 隊)101-200#27752
年份:
103年
科目:
清潔隊◆台北清潔隊業務
162. 機車行車速度,依標誌之規定行駛,無標誌者,在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 道上行駛,時速不得超過
(A)40公里
(B)50公里
(C)60公里
(D)70公里。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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