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沖退進口原料稅捐之加工外銷貨物,報運出口而有虛報所運貨物之名稱、數量或重量..-阿摩線上測驗
2F willy370900 小三下 (2019/04/21)
依現行最新(107.5.9修法)海關緝私條例第 37 條 報運貨物進口而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視情節輕重,處所漏進口稅額五倍 以下之罰鍰,或沒入或併沒入其貨物: 一、虛報所運貨物之名稱、數量或重量。 二、虛報所運貨物之品質、價值或規格。 三、繳驗偽造、變造或不實之發票或憑證。四、其他違法行為。 報運貨物出口,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鍰,並 得沒入其貨物。 有前二項情事之一而涉及逃避管制者,依前條第一項及第三項規定處罰。 沖退進口原料稅捐之加工外銷貨物,報運出口而有第一項所列各款情事之 一者,處以溢沖退稅額五倍以下之罰鍰,並得沒入其貨物。 |
3F 【站僕】摩檸Morning 國三下 (2019/04/22)
原本題目: 28 沖退進口原料稅捐之加工外銷貨物,報運出口而有虛報所運貨物之名稱、數量或重量情事者,處以何種 處罰? (A)溢額沖退稅額二倍至五倍之罰鍰,並得沒入其貨物 (B)一百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得沒入其貨物 (C)所漏進口稅額二倍至五倍之罰鍰,或沒入其貨物 (D)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 修改成為 28 沖退進口原料稅捐之加工外銷貨物,報運出口而有虛報所運貨物之名稱、數量或重量情事者,處以何種處罰? (A)溢額沖退稅額二倍至五倍之罰鍰,並得沒入其貨物 (B)一百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得沒入其貨物 (C)所漏進口稅額二倍至五倍之罰鍰,或沒入其貨物 (D)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