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第116-1條 經催告到達後屆30日
B->116-3 保險費 保險費+保險契約約定之利息及其他費用 ,翌日上午零時起
C->六個月內 D->第116-8條
(A) 保險法116(1) 經催告到達後屆30日
(B)(C) 保險法116(3)
六個月內 要保人清償保險費、保險契約約定之利息及其他費用;翌日上午零時起開始恢復效力
六個月後 保險人得於要保人申請恢復效力之日起五日內要求提供被保險人之可保證明;116-4
(D) 保險法116(8)
7 關於人壽保險保險費未付之效力,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保險費到期未交付者..-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