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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籍與戶政法規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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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下列何者非屬不得申請改姓、改名或更改姓名之情形?
(A)通緝中
(B)羈押中
(C)過失犯罪而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且未宣告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者
(D)受宣告強制工作之裁判確定且執行完畢滿 2 年時
國籍與戶政法規
-
106 年 - 106 普通考試_戶政: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63354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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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0.653
討論
私人筆記( 0 )
最佳解!
Nicole Li
高三下 (2017/07/14)
第 15 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申請★★...
(內容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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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錄取蓁樺
國三下 (2017/08/02)
第15條(改姓、改名或更改姓名之禁★★★)...
(內容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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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韌性淡定勇氣
高三下 (2018/09/20)
非屬不得
所以是選可以改的選項
檢舉
4F
Leng Chiao
高二上 (2019/10/23)
姓名條例 第15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申請改姓、改名或更改姓名:
一、經
通緝
或
羈押
。
二、受宣告強制工作之裁判確定。
三、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決確定,未宣告緩刑或未准予易科罰金、易服
社會勞動。但
過失犯罪者,不在此限
。
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不得申請改姓、改名或更改姓名之期間,
自裁判
確定之日起至執行完畢滿三年止。
題目「非屬不得」代表選出「可以申請」的選項,選項(C)為過失犯-->可以、選項(D)要執行完畢滿3年才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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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下列何者非屬不得申請改姓、改名或更改姓名之情形? (A)通緝中 (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