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法
第 5 條
普通公務之會計事務,為左列三種:
一、公務歲計之會計事務:謂公務機關之歲入或經費之預算實施,及其實施時之收支,與因處理收支而發生之債權、債務,及計算政事費用與歲計餘絀之會計事務。
二、公務出納之會計事務:謂公務機關之現金、票據、證券之出納、保管、移轉之會計事務。
三、公務財物之會計事務:謂公務機關之不動產物品及其他財產之增減、保管、移轉之會計事務。
9 普通公務會計事務包含那些範圍? (A)公務歲計之會計事務、公庫出納之會計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