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人為營利事業之信託契約,信託成立時,明定信託利益之全部或一部之受益人為非委託人者,該受益人應將享有信託利益之權利價值,併入成立年度之所得額,依本法規定課徵所得稅。
委託人為營利事業之信託契約,信託成立時,明定信託利益之全部之受益人為非委託人者,..-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