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代履行是什麼啊?明明就是要考代履行何必要自創名詞?
代履行的代是代為履行跟取代的意思上還是有點不太一樣
行政執行法第29條第1項
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負有行為義務而不為,其行為能由他人代為履行者,執行機關得委託第三人或指定人員代履行之。
建議把題目改為:下列何種處分得"以"代履行之行政執行方法為之?
原本題目:下列何種處分得取代履行之行政執行方法? (A)補稅處分 (B)拆除違建處分 (C)歇業處分 (D)罰鍰處分修改成為下列何種處分得以取代履行之行政執行方法? (A)補稅處分 (B)拆除違建處分 (C)歇業處分 (D)罰鍰處分
最原本的題目漏字了...是「得“採取”代履行」,漏掉“採”了
為什麼要修正成「得以取代履行」啦...行政執行方法何來的取代履行這種方法
下列何種處分是得採取代履行之行政執行方法? (A)補稅處分 (B)拆除違建處分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