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 第 4 條本法第十三條所定接受雇主委託招考人才所需之費用如下:一、廣告費。二、命題費。三、閱卷或評審費。四、場地費。五、行政事務費。六、印刷、文具及紙張費。七、郵寄費。
41.依據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接受雇主委託招考人才所需之費用,得..-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