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60條規定
營利事業之費用與損失,應視其性質分為營業費用(如銷售、管理費用)與營業成本(如製造費用),分別審定並轉正。 其應歸屬於營業成本之費用或損失,原列報於營業費用,經稽徵機關審定轉正者,應就調整部分分攤於期末存貨。
如此解釋不知是否正確,應歸屬於營業成本之費用或損失,原列報於營業費用,經稽徵機關審定轉正,所以要將原本借方的營業費用沖銷,轉列營業成本,帳務調整為:借:期末存貨,貸:營業費用,因期末存貨為貸方科目,且為營業成本的減項,所以期末存貨減少,營業成本就會相對增加
48.營利事業之費用與損失,應視其性質分為營業費用(如銷售、管理費用)與營業成本..-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