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員不扣薪假與特別休假之薪資費用,得由機關依實際需要於招標文件明定為實際薪資之一定比率及給付條件,免檢據核銷。但不得超過實際薪資之百分之十六。 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目非經常性給與之獎金,得由機關依實際需要於招標文件明定為實際薪資之一定比率及給付條件,檢據核銷。但不得超過實際薪資之百分之三十。
159機關委託廠商辦理技術服務,服務費用採服務成本加公費法者,其工作人員不扣薪假..-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