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 改分處理應於幾小時內完成,逾時概不得退請改分?(A)8(B)12(..-阿摩線上測驗
1F pylee0728 高三上 (2024/08/04)
02050 改分 處理原則: 1、受分單位應填具退件改分單, 經單位主官 (管 核 示 後,即 時交文書單位 改分 ;文書單位 應即協調 任( 業 務職掌主管單位解釋 ,依其還會意見判定。判定之收文單位 不得再行改分 或 移還,以免輾轉延誤 ,判文奉 核文件應由收文單位併案歸檔。惟前揭改分應於 24 小時內為之 逾時 概不得退請改分 。 2、 經 判 定之 承辦 單位,應 先辦理收文, 積極 會辦或 協調 分 辦;如 仍有疑義應另案 簽會 任( 業 務職掌主管單位 釋示,呈請權責長官核定後,再 函送業管單位辦理 ,並副知文書單位,俾憑爾後分文作業依據。必要時 由經解釋受文單位召集協調會解決。 3、 文件於分辦時,如因各業務單位互相推諉,因而發生延誤責任,其...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