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費,應為定額,不得按直接薪資及管理費之金額依一定比
率增加,且全部公費不得超過直接薪資扣除非經常性給與之獎金後與管理
費用合計金額之百分之二十五。
66機關委託技術服務採購採服務成本加公費法計費者,其公費得於契約規定為直接費用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