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1065
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
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視為婚生子女,無須認領。
27 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如何?(A)經認領後視為婚生子女(B)無須認領視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