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57號解釋,榮民配耕之農場耕地僅限榮民之子繼承,排除已..-阿摩線上測驗
2F Tiff 大二下 (2020/11/04)
釋字第457號解釋 退輔會之房舍土地處理要點,禁出嫁女繼承之規定違憲? ---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國家應促進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憲法第七條暨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六項定有明文。國家機關為達成公行政任務,以私法形式所為之行為,亦應遵循上開憲法之規定。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發布之「本會各農場有眷場員就醫、就養或死亡開缺後房舍土地處理要點」,固係基於照顧榮民及其遺眷之生活而設,第配耕國有農場土地,為對榮民之特殊優惠措施,與一般國民所取得之權利或法律上利益有間。受配耕榮民與國家之間,係成立使用借貸之法律關係。配耕榮民死亡或借貸之目的使用完畢時,主管機關原應終止契約收回耕地,俾國家資源...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