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十八 條 公務人員各種考試,得分試、分階段、分考區舉行;其考試類科、地點、日期等,由考選部於考試兩個月前公告之。
1.公務人員各種考試,其考試類科、地點、日期等,由考選部於考試幾個月前公告之?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