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郵政法規大意(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78下列何者關於郵政事務對中華郵政公司所為之行為,視為有行為能力人之行為?
(A)無行為能力人
(B)限制行為能力人
(C)受監護宣告者
(D)以上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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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1F
Grace Huang 大一上 (2018/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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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郵政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12 月 05 日

生效狀態:※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未定 連結舊法規內容

本法 107.12.05   修正之第 4、6、14、19、29、31、40  條條文、增訂之第 5-1、6-1 條條文及刪除之第 30、46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第 12 條  

無行為能力人(含受監護宣告者)或限制行為能力人,關於郵政事務對中華郵政公司所為之行為,視為有行為能力人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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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下列何者關於郵政事務對中華郵政公司所為之行為,視為有行為能力人之行為?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