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綜合科目(數理邏輯、捷運法規及常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7. 非完全獨立專用路權之大眾捷運系統,其共用路線的長度以不超過 全部路線多少比例為限?
(A)二分之一
(B) 三分之一
(C)四分之一
(D)五分之一。 臺北捷運公司 104 年 1 月 24 日新進助理控制員(運務類) 甄試試題-軌道綜合科目 第 3 頁/共 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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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1F
2F
橘子汽水 國二下 (2019/11/11)

大眾捷運法第三條
本法所稱大眾捷運系統,指利用地面、地下或高架設施,使用專用動力車 輛,行駛於導引之路線,並以密集班次、大量快速輸送都市及鄰近地區旅 客之公共運輸系統。 前項大眾捷運系統,依使用路權型態,分為下列二類:

一、完全獨立專用路權:全部路線為獨立專用,不受其他地面交通干擾。

二、非完全獨立專用路權:部分地面路線以實體設施與其他地面運具區隔 ,僅在路口、道路空間不足或其他特殊情形時,不設區隔設施,而與 其他地面運具共用車道。

大眾捷運系統為非完全獨立專用路權者,其共用車道路線長度,以不超過 全部路線長度四分之一為限。但有特殊情形,經中央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 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二項第二款之大眾捷運系統,應考量路口行車安全、行人與車行交通狀 況、路口號誌等因素,設置優先通行或聲光號誌。 

17.非完全獨立專用路權之大眾捷運系統,其共用路線的長度以不超過 全部路線多少..-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