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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人事行政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2.公務員接奉任狀(按指現行之派令)後,除程期外,應於一個月內就職,但具有正當事由,經主管長官特許者,得延長多久期間就職?
(A)一星期
(B)半個月
(C)一個月
(D)二個月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1F
Peng ShuLian 國二上 (2012/11/21)
公務員服務法
第8條
但書
2F
Rilakkuma 高二下 (2014/06/16)
名  稱公務員服務法
修正日期民國 89 年 07 月 19 日
法規類別考試 > 銓敘部 > 人事管理目
 
第 8 條 公務員接奉任狀後,除程期外,應於一個月內就職。但具有正當事由,經 主管高級長官特許者,得延長之。其延長期間以一個月為限。

22.公務員接奉任狀(按指現行之派令)後,除程期外,應於一個月內就職,但具有正當..-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