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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0 通常保護令失效前,法院得依當事人或被害人之聲請延長,請問家庭暴力防治法對於延長期間之規定為何?
(A)六個月以下,並以一次為限
(B)一年以下,並以一次為限
(C)二年以下,並以一次為限 
(D)二年以下,沒有次數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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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最佳解!
幃淳 國二下 (2015/12/02)
更新時間:2015/01/24一、延長通常保護令效期,並取消延長次數的限制:將現行通常保護令最長1年的效期,修正為2年,同時也.....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0F
印地安納瓊斯 大二上 (2018/01/14)
家庭暴力防治法 ( 民國 104 年 02 月 04 日 )


第 15 條

通常保護令之有效期間為二年以下,自核發時起生效。

通常保護令失效前,法院得依當事人或被害人之聲請撤銷、變更或延長之

。延長保護令之聲請,每次延長期間為二年以下。

檢察官、警察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為前項延長保護令之聲

請。

通常保護令所定之命令,於期間屆滿前經法院另為裁判確定者,該命令失

其效力。


根據104年家庭暴力防治法修法,答案應由(B)改為(D)

21F
【站僕】摩檸Morning 國三下 (2018/01/16)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D
22F
已上岸,大家加油 高三下 (2019/09/27)

不經開庭審理而直接核發,於通常保護令核發或駁回時失效

o  緊急保護令:(檢察官、警察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聲請)

應於法院受理聲請後四個小時內核發。

o  暫時保護令:當事人或被害人、檢察官、警察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向法院聲請

須開庭調查—通常保護

聲請人:當事人或被害人、檢察官、警察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有效期限:法所核准之有效期限為準,二年以下,自核發時起生效。


延長家庭暴力防治法15條第二項規定,常保護令失效前,得聲請延長保護令,每次延長期間為二年以下

30 通常保護令失效前,法院得依當事人或被害人之聲請延長,請問家庭暴力防治法對於..-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