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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9 民法第191條之1所定之商品製造人責任,性質為何?
(A)無過失責任
(B)過失責任
(C)推定過失責任
(D)衡平責任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困難
最佳解!
Jamie 高三下 (2016/07/23)
何謂「過失責任」、「無過失責任」、「中間責任」與「衡平責任」?請就民法之規定,舉例說明之。 1.      過失責任:乃行為人就自己行為所導致之損害,負賠償責任,反之若行為非出於過失,行為人已盡注意之能事時,縱有損害亦不負賠償責任。如民法184條1項前段「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行為人需有故意或過失致他人權利受損時,方負損害賠償責任。 2.      無過失責任,指在損害發生的情形下,既使行為人不存在故意或過失,也需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      中間責任(又稱推定過失責任),為介於過失責任與無過失責任間之一種責任類型。中間責任先推定加害人有過失,而加害人就其無過失負舉證責任,為舉證責任之倒置。例如依民法187條1項規定,法定代理人之負賠償責任,並不以故意過失為積極要件,近似無.....看完整詳解
13F
109移特拚上榜 高三下 (2019/05/06)

我想請問要優先適用消保法還是民法呢?

14F
0.0 幼兒園下 (2020/02/20)

13F 如果適用民法,那定消保法幹嘛呢?

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喔


15F
110關務四一般行政8個月 研一上 (2021/01/21)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 ==> 無過失責任

依據民法 ==> 推定過失責任

(消費者保護法為 民法 的 特別法)

39 民法第191條之1所定之商品製造人責任,性質為何?(A)無過失責任(B)過..-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