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6 甲向主管機關申請設立補習班,嗣後接獲主管機關予以否准設立之行政處分,其中並未告知救濟途 徑及期間,請問此一行政處分之效力如何?
(A)無效
(B)得撤銷
(C)得補正
(D)仍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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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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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尼好 高二下 (2018/05/08)
行程法第110條III行政處分未經撤銷、廢止,或未因其他事由而失效者,其效力繼續存在。無效之行政處分→行程法第111條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無效︰一、不能由書面處分中得知處分機關者。二、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三、內容對任何人均屬不能實現者。四、所要求或許可之行為構成犯罪者。五、內容違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六、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專屬管轄之規定或缺乏事務權限者。七、其他具有重大明顯之瑕疵者。※未告知救濟途 徑及期間不在以上列舉情形中救濟期間教示瑕疵之處置→行程法第98條III處分機關未告知救濟期間或告知錯誤未為更正,致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遲誤者,如自處分書送達後一年內聲明不服時,視為於法定期間內所為。同類題目參考http://www.yamol.tw/item-26+%.....看完整詳解
3F
YuShan 大一上 (2021/05/22)

因為本案行政處分沒有說是用書面,所以不會有違反行政程序法94條而需要補正的問題,佐以本案無同法第111條事由,故本行政處分仍為有效。

4F
Fish 幼兒園下 (2022/07/10)

行政程序法第 98 條

處分機關告知之救濟期間有錯誤時,應由該機關以通知更正之,並自通知送達之翌日起算法定期間。
處分機關告知之救濟期間較法定期間為長者,處分機關雖以通知更正,如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信賴原告知之救濟期間,致無法於法定期間內提起救濟,而於原告知之期間內為之者,視為於法定期間內所為。
處分機關未告知救濟期間或告知錯誤未為更正,致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遲誤者,如自處分書送達後一年內聲明不服時,視為於法定期間內所為。
5F
Pin 國三下 (2023/07/15)
想詢請問這跟行政程序第96條第一項第6款有無關係:
行政處分以書面為之者,應記載下列事項︰(6)表明其為行政處分之意旨及不服行政處分之救濟方法、期間及其受理機關。

謝謝?

16 甲向主管機關申請設立補習班,嗣後接獲主管機關予以否准設立之行政處分,其中並..-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