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 第7條 第10項
甄審委員會必要時得與考績委員會合併之。但依本法第八條第三項規定統籌辦理下級機關人員陞遷甄審(選)之機關,不得合併。
25.公務人員陞遷應提送該機關之甄審委員會審核,甄審委員會必要時得與何類委員會合..-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