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9 下列何者,不具備訴願之當事人能力?
(A)19 歲之大學生
(B)臨時性之社區自救會
(C)陳氏祭祀公業
(D)社團法人協會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Lisa 高三下 (2019/04/25)
(A)19 歲之大學生 →自然人 「自然人」是相對於「法人」的概念。 凡是生物意義上的人,都是自然人。法人是法律擬制的「人」,是為了各類組織方便在法律上享有權利而設計的制度。   19歲,是個陷阱,人只要出生,就是自然人,無關年齡大小。   故,19歲的自然人有訴願當事人能力, 但無訴願能力,仍須法定代理人代為訴願。   沒有滿20歲的人,屬於我國民法上未成年人,無法獨立行使法律行為負擔義務,所以,是訴願法上不能自己提起訴願的無訴願能力人。因此,無訴願能力人應由其法定代理人(如父母)或監護人代為.....看完整詳解
8F
高三上 (2019/05/27)

仔細看了一下法條,20條跟21條比較一下,就可以知道怎麼被誤導的了

當事人(權利)能力:自然人(依照民法規定,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你是個人,但不一定能夠自己做決定

行為能力:滿20歲的人(所謂權利能力,是指一個人可以從法律上享受權利,負擔義務的能力。)可以"做程序中的決定"

9F
110四等已上;續拚QQ 大二下 (2021/10/21)

所以B符合訴願法18的非法人之團體?那為何還不行

9 下列何者,不具備訴願之當事人能力? (A)19 歲之大學生 (B)臨時性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