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五 條 職務加給:對主管人員或職責繁重或工作具有危險性者加給之。
技術或專業加給:對技術或專業人員加給之。地域加給:對服務邊遠或特殊地區與國外者加給之。
62.對主管人員或職責繁重,或工作上具有危險性的人員,所提供的加給稱為: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