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7 行政契約若訂有自願接受執行之條款,當債務人不依約履行給付義務時,應如何強制執行?
(A)債權人應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並以勝訴判決為執行名義,聲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強制執行
(B)債權人應以行政契約為執行名義,聲請高等行政法院強制執行
(C)債權人應以行政契約為執行名義,聲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強制執行
(D)債權人應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並以勝訴判決為執行名義,聲請高等行政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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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偉婷 高三上 (2017/12/05)
行政程序法第148條 行政契約約定自願接受執行時,債務人不為給付時,債權人得以該契約為強制執行之執行名義。前項約定,締約之一方為中央行政機關時,應經主管院、部或同等級機關之認可;.....看完整詳解
11F
清茶大大 (2021/06/14)
程序148+行政訴訟305
12F
砂砂醬 研二上 (2021/09/01)
7 行政契約若訂有自願接受執行之條款,當債務人不依約履行給付義務時,應如何強制執行?
(A)債權人應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並以勝訴判決為執行名義,聲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強制執行 

(B)債權人應以行政契約為執行名義,聲請高等行政法院強制執行

(C)債權人應以行政契約為執行名義,聲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強制執行 

(D)債權人應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並以勝訴判決為執行名義,聲請高等行政法院強制執行 
13F
奶油(邀請碼200552) 大四上 (2024/10/02)
(B)(C)
 
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審理事件如下:

(一)訴訟標的金額或價額在150萬元以下,超過50萬元的通常訴訟程序事件之第一審。

(二)簡易訴訟程序事件(即訴訟標的金額或價額在新臺幣50萬元以下,或因不服行政機關所為告誡、警告、記點、記次、講習、輔導教育或其他相類之輕微處分而涉訟者,或關於內政部移民署之行政收容事件,或合併請求損害賠償或其他財產上給付者)之第一審。

(三)交通裁決事件(即不服裁決所或監理所作成之裁決而提起訴訟之事件)之第一審。

(四)與前述三種事件相關之保全證據事件及保全程序事件。

(五)收容聲請事件之第一審。

(六)提審聲請事件之第一審。

(七)公民投票訴訟起訴前及起訴後遇有急迫情形之保全證據聲請事件。

(八)行政訴訟強制執行事件

https://tpb.judicial.gov.tw/tw/cp-1992-2293206-a8c51-061.html

7 行政契約若訂有自願接受執行之條款,當債務人不依約履行給付義務時,應如何強制執..-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