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境執法概要與刑事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9 依刑事訴訟法之規定,下列關於被害人之敘述,何者錯誤?
(A)犯罪之直接被害人,得為告訴與提起自訴
(B)審判期日,應傳喚被害人或其家屬並予陳述意見之機會
(C)對於下級法院之判決有不服者,被害人有上訴權,得具備理由上訴
(D)協商程序中,檢察官與被告協商「被告向被害人道歉」,應得被害人之同意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困難
最佳解!
Fitzrovia 國一下 (2018/01/25)
刑事訴訟法第344條第3項 (C)告訴人或被害人對於下級法院之判決有不服者,亦得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 刑事訴訟法第232條犯罪之被害人,得為告訴。(A)刑事訴訟法第319條第1項前段犯罪之被害人得提起自訴。(A)刑事訴.....看完整詳解
2F
Ariel 高一上 (2018/03/23)
第344條 (上訴權人─當事人)
  • I.  當事人對於下級法院之判決有不服者,得上訴於上級法院。
  • II. 自訴人於辯論終結後喪失行為能力或死亡者,得由第三百十九條第一項所列得為提起自訴之人上訴。
  • III. 告訴人或被害人對於下級法院之判決有不服者,亦得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
  • IV.檢察官為被告之利益,亦得上訴。
  • V. 宣告死刑或無期徒刑之案件,原審法院應不待上訴依職權逕送該管上級法院審判,並通知當事人。
  • VI.前項情形,視為被告已提起上訴。

19 依刑事訴訟法之規定,下列關於被害人之敘述,何者錯誤? (A)犯罪之直接被..-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