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九 條
政府會計之組織為左列五種:
(一)總會計。(二)單位會計。(三)分會計。(四)附屬單位會計。(五)附屬單位會計之分會計。
只有分會計 沒有單位會計之分會計
依會計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非政府會計之組織名稱: (A)總會計(B)單位會計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