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
第 3 條 第1項
公職人員應於就(到)職三個月內申報財產,每年並定期申報一次。同一申報年度已辦理就(到)職申報者,免為該年度之定期申報。
23.公職人員之財產應於就(到)職後幾個月內申報? (A)一個月 (B)三個月..-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