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依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所稱列入候用名冊之人員,係指: (A)考試正額錄取..-阿摩線上測驗
1F Shi Jou 大三下 (2012/12/02)
名 稱 公務人員考試法 修正日期 民國 99 年 01 月 27 日 法規類別 考試 > 考選部 > 公務人員考試目
第 2 條
公務人員之考試,以公開競爭方式行之,其考試成績之計算,不得因身分 而有特別規定。其他法律與本法規定不同時,適用本法。 前項考試,應依用人機關年度任用需求決定正額錄取人數,依序分發任用 。並得視考試成績增列增額錄取人員,列入候用名冊,於正額錄取人員分 發完畢後,由分發機關配合用人機關任用需要依考試成績定期依序分發任 用。 正額錄取人員無法立即接受分發者,得檢具事證申請保留錄取資格,其事 由及保留年限如下: 一、服兵役,其保留期限不得逾法定役期。 二、進修碩士,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三年;進修博士,其保...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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