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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公務員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5.對於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收受移送案件後之處理,何者有誤?
(A)應將移送書繕本送達被付懲戒人
(B)命被付懲戒人於指定期間內提出申辯書
(C)應通知被付懲戒人到場申辯
(D)被付懲戒人得聲請閱覽及抄錄卷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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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困難
最佳解!
吳鎮宇 小四下 (2010/12/10)
第20條   必要時得.....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3F
Ellen Chen 大二下 (2013/01/09)
 
第 20 條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收受移送案件後,應將移送書繕本送達被付懲戒人,並 命其於指定期間內提出申辯書必要時通知被付懲戒人到場申辯被付懲戒人得聲請閱覽及抄錄卷證。
4F
最佳姐✨(國考跨職系五榜❤ 高二下 (2018/11/27)

第 37 條 (通知申辯:卷證閱覽、抄錄、影印或攝影之聲請)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合議庭收受移送案件後,將移送書繕本送達被付懲戒人,並其於十日內提出答辯書。但應為免議或不受理之判決者,不在此限。

言詞辯論期日,距移送書之送達,至少應有十日就審期間。但有急迫情形時,不在此限。

移送機關、被付懲戒人、代理人及辯護人,得聲請閱覽、抄錄、影印或攝影卷證。

5F
短腿泡芙 研二下 (2020/10/08)
第 37 條
懲戒法庭收受移送案件後,應將移送書繕本送達被付懲戒人,並命其於十日內提出答辯狀。但應為免議或不受理之判決者,不在此限。
言詞辯論期日,距移送書之送達,至少應有十日為就審期間。但有急迫情形時,不在此限。
移送機關、被付懲戒人、代理人及辯護人,得聲請閱覽、抄錄、重製或攝影卷證。

5.對於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收受移送案件後之處理,何者有誤? (A)應將移送書繕本..-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