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甲與乙兩方建構一聯合協議於一公司組織之 C 個體中,各方對該個體擁有 50%之所有權益。該協議
之目的係為確保雙方得以操作製造各自所需材料之設備。該協議並未明訂雙方對 C 個體之資產具有
權利或對 C 個體之負債負有義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該聯合協議屬合資,合併報表應採用 IFRS 9 認列對 C 個體之投資
(B)該聯合協議屬合資,合併報表應採用 IAS 28 權益法認列對 C 個體之投資
(C)該聯合協議屬合資,合併報表應採用成本法認列對 C 個體之投資
(D)該聯合協議屬聯合營運,聯合營運者僅需依據其對 C 個體之權益,認列 C 個體資產與負債之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