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依我國審計準則公報第 34 號「財務資訊協議程序之執行」規定,會計師受託執行..-阿摩線上測驗
2F 110高普地特會計都上榜 高三下 (2021/10/20)
(A)sas.34-9 由委任人作決定 (B) sas.34-10 尚應依委任書的約定辦理 (C) sas.34-7 不對整體作確信 (D) sas.34-8 若會計師不具超然獨立,協議程序執行報告應作適當說明 |
3F 詩詩111高普雙榜୧(˙Ⱉ 幼兒園下 (2022/06/17)
(A)協議程序係由 §9 協議程序由委任人作最後決定,該等程序是否足夠,會計師不表示意見。
§10 會計師執行協議程序時,除應依本公報(審計準則公報)規定辦理外,尚應依委任書之約定條款辦理。
§4 會計師受託執行協議程序之範圍,可能包括下列財務資訊: 1.特定財務資訊,如應付帳款、應收帳款、向關係人之進貨或某單一部門之銷貨與銷貨毛利。 2.單一財務報表,如資產負債表。 3.整套財務報表。 (D) §8會計師執行協議程序時,得不具獨立性,惟應於所出具之報告中說明此一事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