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用法18→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人員,在各職系之職務間得予調任;→其餘各職等人員在同職組各職系及曾經銓敘審定有案職系之職務間得予調任。
14.簡任第幾職等以上公務人員,在各職系之職務間得予調任? (A)九 (B)十..-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