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Anfechtung取消
撤銷(德語:Anfechtung)為法律專用術語,當某個意思表示的發出人所想要成立的法律行為有瑕疪時,該意思表示的發出人可以將其所發出的意思表示收回,讓該法律行為溯及至成立時失效,或是讓該法律行為不能成立。
任用時便不符資格→撤銷任用任用後喪失資格或→免職
16.甲被任用為公務員後,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請問應如何處理? (A)應撤銷任用..-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