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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公務員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4.甲為薦任七職等課長,其長官發現該員在辦理某項工程招標業務時有失職行為。雖自行為終了之日起,已逾十五年,其長官仍逕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應為如何之議決?
(A)不受理之議決
(B)免議之議決
(C)為懲戒處分之議決
(D)為不懲戒處分之議決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葉玉琴 大二上 (2011/10/26)
第 25 條   懲戒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為免議之議決: 一、同一行為,已受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之懲戒處分者。 二、受褫奪公權之宣告,認為本案處分已無必要者。 三、自違法失職行為終了之.....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3F
今年絕對要上榜-小珮妮 國三下 (2016/12/19)
懲戒期間,第20條(105年修)。休職10年。減少退休金、降級、減俸、罰款、記過、申誡,5年。未規定的免除職務、撤職、剝奪退休金,等同未設期限。
4F
cindychiang77 大一上 (2018/11/15)
第 20 條應受懲戒行為,自行為終了之日起,至案件繫屬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之日止,已逾十年者,不得予以休職之懲戒。應受懲戒行為,自行為終了之日起,至案件繫屬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之日止,已逾五年者,不得予以減少退休(職、伍)金、降級、減俸、罰款、記過或申誡之懲戒。前二項行為終了之日,指公務員應受懲戒行為終結之日。但應受懲戒行為n係不作為者,指公務員所屬服務機關或移送機關知悉之日。
5F
司特正取4 大二下 (2019/12/19)

依據公務員懲戒法第56條第20條(修正日期:民國 104 年 05 月 20 日),免除職務、撤職、剝奪退休金,未設懲戒處分期限。

以修正後的法條來看,請問各位此題是否要改選項?還是只是我個人的誤解?

44.甲為薦任七職等課長,其長官發現該員在辦理某項工程招標業務時有失職行為。雖自..-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