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公務員懲戒法第56條與第20條(修正日期:民國 104 年 05 月 20 日),免除職務、撤職、剝奪退休金,未設懲戒處分期限。
以修正後的法條來看,請問各位此題是否要改選項?還是只是我個人的誤解?
44.甲為薦任七職等課長,其長官發現該員在辦理某項工程招標業務時有失職行為。雖自..-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