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味分類制度
1. 結構富於彈性,方便機關職務調整。
2. 等級劃分較少,晉升幅度較大。
3. 比較簡單易行。
4. 保障文官工作的穩定性。
5. 以「名分」鼓勵公務人員,只要取得較高的品位,便可得較多的酬勞。
6. 對人不對事─以身分作為分類標準,未考慮工作性質及能力高低。
7. 年資重於才能。
8. 忽視專業化。
18.品位分類制的優點為: (A)當事人較具榮譽感 (B)職務等級幅度較小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