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考績之民主化應強調: (A)回應性、公開性、參與性 (B)代表性、公開性..-阿摩線上測驗
1F
|
2F
|
3F 最佳姐✨(國考跨職系五榜❤ 高二下 (2017/11/13)
考績民主化之問題 茲就代表性、公開性與主動性等三方面予以說明: (一)代表性: 現行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4 條規定考績應送考績委員會初核,該委員會雖有由機關人員票選產生之人員參與(按考績委員會組織規程第2條規定,置委員5至23人,每滿4人應有2人為票選人員),有謂因其居少數,且實際運作,亦不像先進國家(如奧地利),規定應有半數名額,而能充分代表公務人員維護其權益。 惟以我國之國情與代表本身之學養、認知,吾人以為,現行規定若能重視代表人選之客觀、公正性及其個人之成熟人格特質,相信有助於考績之公平性與代表性。 (二)公開性: 英、美、德等國讓公務員充分參與考績,並重視主管與部屬的雙向溝通。例如英國有品評面談,並且每隔四... 查看完整內容 |